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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 初出茅庐(7) (第3/4页)
夫妻的关系,而是结婚快一年的真·夫妻! 这让她眼前一黑的同时,也真实地感受到了愤怒!就像她说的那样,她的错是她的错,却不能掩盖他的问题。 “是的,结婚需要我们一同签字,还要有牧师、见证人,有这些就足够证明这是出于我们的共同意志了。不然,市政厅也不会不要求需要亲自去换取结婚证。”克里斯托弗盯着丽莲,似乎是想确定她真实的想法,语气轻柔。 他其实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有问题,如果有问题,法律流程为何允许如此?至少眼前这姑娘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的那一刻,是同意和他结婚的,不能因为短短一天之后后悔了,就否认之前的想法……就像离婚的夫妻,也不能因为婚姻破裂,就佯装从未结婚过。 丽莲明白了克里斯托弗的意思,虽然她依然坚持克里斯托弗的做法有问题,毕竟在一起得两个人同意,分开却只要一方有意就行。克里斯托弗在她‘逃走’后,依旧坚持拿结婚证,和妻子提了离婚,丈夫却单纯出于个人原因坚持不同意,一直拖着人家有什么区别? 或许做法是合理合法的,没有法律上的问题,但道德上呢?这种人放在几十年后,也是要被放到论坛八一八的。 但考虑到这是六十年代,大环境让人们的认知不一样,丽莲也很难和他争辩。最终她只能叹口气:“好吧,好吧,如果但泽先生您坚持如此——是的,我在结婚许可证上签字了,我们的婚姻在那一刻缔结,所以我们是合法夫妻。” “那就离婚吧。” 反正他们结婚是既定事实,再争这些也是浪费时间,丽莲干脆跳过这些,直接提了离婚。她倒是没有想过证明婚姻无效,要证明婚姻无效还挺麻烦的,一般大家都只能以签字时自己神志不清什么的为理由,这还需要开庭公证、得到认可。 开庭公证时扯谎倒没什么,关键是这需要克里斯托弗的配合,但他看样子就不会配合……那就只能走离婚程序了。 虽然走离婚程序也有离婚程序的麻烦,但丽莲又不分他财产,默认自己‘净身出户’,只是‘单纯离婚’。这样或许也要花一些时间,结果却是一定的,总能离掉。反正她也没想过开始下一段婚姻,离婚走流程时间长一些就长一些吧。 “please!宝贝,停下来,别说那个!”克里斯托弗听到‘离婚’这个词儿时,立刻站起了身。他似乎在极力忍受着什么,不让自己做更多的事。他避开了与丽莲的视线交汇,语气中带着一丝软弱:“宝贝,别的我们都可以谈,但是……那绝不可能!” 丽莲也被他激怒了,觉得荒谬,但她不想和他争吵,只是冷冷地说:“为什么不能说那个词?离婚?这是法律允许的,我当然可以……就像但泽先生您认为的,只要法律流程如此,那就可以。所以哪怕明明是两个人的事,一个人就做了决定……因为规则就是这样。” 他都可以在她‘逃婚’后,单方面去换了结婚证,她为什么不能单方面决定离婚,然后走离婚程序呢?反正都是法律允许的。 包间里安静了,如果在一年以前,有人告诉克里斯托弗会发生这些——他会一见钟情、和一个认识不到三天的姑娘结婚,然后经历对方的逃婚,甚至现在还要和他离婚……他绝不相信,但人生似乎就是这样,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。 这时候他简直要痛恨时代的‘进步’了……曾经的世界,男人和女人离婚只是理论上可行,实际几乎不可能。可是现在这个时代,只要有一个人想,就可以抛弃另一个人,此后人生没有半分钱关系。 “太太……富尼叶小姐,您真是我见过的最狠心的姑娘。”克里斯托弗似乎是被丽莲的冷漠刺痛,但还是向她走了一步才突然停下来:“您一定要这样冷酷地对待一个诚心诚意、已经完全被您俘虏的追求者吗?我该是您的情人,而不是敌人。” 不论在这个时代生活多久,丽莲始终觉得自己没办法理解这个时代的人的想法。听到克里斯托弗的话,她的愤怒竟然一下消散了不少,剩下更多的是一种无奈——她要说的是自己不爱他,当初结婚是轻率之下犯错,他却说让她可怜可怜他……鸡同鸭讲也差不多了。 而且让她可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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